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附属机构人员学习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会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30 点击数:

69日上午10点在9号楼315会议室,我处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及附中、附小、中职教育中心、技能培训中心、附属幼儿园资产管理员共同学习了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、《延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》(延财办资[2021]24号)。

国资科副科长陈小琴就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出台的背景、意义、亮点予以说明,并着重强调了延安市财政局关于资产清查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,要求各附属单位严格落实文件精神,更新理念,创新方法,完善机制,坚持学用结合,学以致用。

最后,牛小平副处长做了重要总结,他要求大家提高认识,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《条例》有关要求,加强基础管理,做到实物清楚、数据准确、账实相符;优化管理手段,健全制度体系,夯实工作职责;结合资产存量、资产配置标准、绩效目标等严控“入口”关;规范资产处置程序,严格按规定权限报批资产处置,严把“出口”关;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月报制度,切实提高国有资产报告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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