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各部门:
根据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职责》规定,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各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前期论证、方案优化及协调政府招标采购,计划财务处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评审。为了保证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的按期实施,从即日起,各部门将政府采购项目建议书(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或必要性、项目建设内容、技术要求、项目概算及项目效益等内容)和项目立项审批单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办公室(9号楼313室)。
联系方式:
采购管理科科长 史守超 13772869167
采购管理科副科长 石杨平 13772280281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立项审批单
2018年7月16日